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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内调配

关于校内公开招聘学生工作部(处)工作人员的通知

2015-07-03       浏览量:

校内各部门:

根据工作需要以及岗位设置的要求,在校内公开招聘学生工作部(处)工作人员。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:

一、岗位及要求

1、中共党员,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政治素质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具有较高的政治敏感性、政治洞察力和政治分辨力。

2、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或相应学位,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。(请应聘者提供一至两篇本人发表的论文及相关材料)

3、热爱学生工作,乐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,坚持原则,依法办事,爱岗敬业,作风正派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服务意识。

4、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,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、管理能力。

5、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人心理素质。

二、应聘方式

本次校内调配根据《关于规范校内人员调配工作的办法(试行)》(广药〔2013〕159号)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,有意者请在2014年11月21日前递交校内人员调配审批表到人事处人事科。

咨询电话:人事科 39352071

人事处

2014年11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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